一、依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》和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》要求,“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”。富士康在两地的园区春节假期后复工时间为2月10日(周一)。
二、大陆其他园区若1月29日(周三)下午17:00前未收到当地政府关于企业复工时间的通知,复工时间暂定为2月10日(周一)。
三、复工时间如有变化,将另行通知。
四、春节延长假期期间正常支付工资。延长假期期间上班的,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。
富士康科技集团
2020年1月29日
来源:富士康